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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游戏体育在线入口: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贺州市八步区厚塘牲畜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爱游戏体育在线入口    发布时间:2025-12-17 17: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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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贺州市八步区厚塘牲畜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你单位报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书》和《贺州市八步区厚塘牲畜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贺州市八步区厚塘牲畜养殖场(以下简称“厚塘养殖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铺门镇安定村三组。占地面积6.12亩,建设猪舍2栋,配套建设化粪池2座,堆粪池2座。养殖规模为年存栏生猪2400头(年出栏生猪4800头)。

  拟扩建项目(项目代码-04-01-153792)新增占地面积21.47亩(14312.4049m2),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场占地面积27.59亩(18394m2)。在现有两栋猪舍年存栏生猪2400头(年出栏生猪4800头)的基础上,新增3栋猪舍年存栏生猪5800头(年出栏生猪11600头)。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场共有猪舍5栋,年存栏生猪8200头(年出栏生猪16400头),项目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

  扩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73.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7.33%。

  1. 猪舍和化粪池采取人工喷洒除臭剂的方式除臭,化粪池未采取密闭措施,堆粪池未采取除臭措施。

  4.现有工程病死猪采用安全填埋井填埋处理,不符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九部门关于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

  广西庸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报批稿)表明: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在八步区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包括新兴寨(540m)、旗岭寨(520m)等周边村庄;地表水环境敏感目标为贺江铺门镇扶隆村水源保护区;地下水环境敏感目标包括铺门镇全乐村、安定村水源保护区,安定村、全乐村、兴全村分散式民井。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贺州市八步区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5)》,符合贺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四、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获得缓解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1.在猪舍设置自动喷淋除臭装置,拆除现有工程2座化粪池,并新建2座沼液储存池(1#、2#沼液储存池),用于全场沼液储存。堆粪池进行半封闭,并新增1座堆粪池,和1间密闭堆肥间,堆肥间采取负压密闭收集+自动喷雾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完善厂区截排水沟,配套建设1座容积为1650m3沼液储存池,1座容积为300m3事故应急池和1座容积为300m3初期雨水池。

  3.建设3座,总容积为5320m3的黑膜沼气池;建设1间密闭堆肥间,猪粪、沼渣、饲料残渣等固体粪污经堆肥发酵成有机肥基料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综合利用。

  1.施工期采取洒水、设置围挡、限制车速、堆放物料与运输车辆覆盖毡布等防尘措施。

  2.运营期严格落实恶臭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控制养殖密度、加强舍内通风、优化饲料、及时清粪、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等办法来进行综合治理。

  3.堆肥间采取负压密闭收集+自动喷雾除臭系统,废气收集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沼液储存池加盖密闭,并定期喷除臭剂;黑膜沼气池覆膜密闭,沼气经脱硫后一部分用于厨房生活用气,多余部分引至火炬装置燃烧。

  4.加强运营期无组织废气排放管理,确保氨气、硫化氢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

  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面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运营期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运营期产生的液体粪污经过黑膜沼气池发酵处理后,储存于沼液储存池中。委托贺州桂粤种植专业合作社使用密闭专用车辆将其运输至合作施肥区,综合应用于八步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或委托具备相应解决能力的第三方粪污处理机构,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消纳区施肥;初期雨水则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同样用于配套的消纳区施肥。项目废水不外排。

  3.按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各项防渗措施。对集污池、黑膜沼气发酵池、沼液储存池、堆肥间等重点防渗区域依规定进行硬化处理,并采取对应的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6.0m,渗透系数<10×10-7cm/s。其中黑膜沼气发酵池、沼液储存池采用抗渗混凝土钢筋结构,底部和池壁硬化并敷设HDPE防渗膜。

  4.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点,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按监测计划进行动态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2.运营期落实各类固态废料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猪粪、沼渣、饲料残渣等固体粪污收集至堆肥间发酵成有机肥基肥后,委托贺州桂粤种植专业合作社使用密闭专用车辆将其运输至合作施肥区,综合应用于八步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或委托具备相应解决能力的第三方粪污处理机构,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猪委托贺州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防疫废物交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无害化处理;废脱硫剂由原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有关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置应急池,制定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建筑设计企业须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视测定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相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察觉缺陷及时解决。

  七、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并且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请贺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分别做好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执法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九、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报告书》送达贺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出现重大变动的,须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一、项目如应满足林业、土地等各项法律和法规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任部门办理相关手续。